黃之鋒入稟控懲教署失當 赤裸踎地被盤問:好似隻狗底褲都無得着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1/24 14:35

最後更新: 2019/01/24 15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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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就重奪公民廣場,遭上訴庭一度改判入獄半年。黃指於東頭懲教所服刑時,遭懲教署職員要求他赤裸蹲地抬頭接受盤問,懲教員解釋「呢度用踎厠,睇吓你踎有冇困難」。黃之鋒認為署方濫權及行政失當,他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懲教署索償1.6萬元,案件今開審。於盤問程序在場的二級懲教助理戴廣誼今稱,黃的指控未有發生,亦不知悉赤裸蹲地接受盤問曾有發生。

黃之鋒今作供指,2017年10月16日在壁屋懲教署轉倉至東頭懲教所服刑,並在東頭懲教所遭懲教職員盤問有關政治背景、有否黑社會背景及吸毒的問題時,要求脫去所有衣服,及蹲地抬頭回答,維時約3至5分鐘,期間他曾站立,但即時有職員要求他蹲下。

盤問黃的一級懲教助理梁天行當時解釋「呢度用踎厠,睇吓你踎有冇困難」;東頭懲教所監督則解釋要蹲下的原因是保安理由。

黃表示知悉有東頭懲教所其他犯人亦遭受相同對待,但他認為因其政治背景關係被懲教職員針對,他們刻意延長盤問至約5分鐘。

黃之鋒估計職員要求他蹲下是為展示威嚴,震懾在囚人士,黃認為此做法無必要,完全不恰當,將盤問納入搜身程序,不能穿衣服屬侵害人身,與《監獄條例》所列明「得體對待在囚人士」做法有距離。黃亦認為署方「各處鄉村各處例」,壁屋懲教所則沒有此做法,「唔係好似隻狗咁,連底褲都冇得着」。

二級懲教助理戴廣誼今供稱,他當天為黃搜身,他指正常程序為囚犯搜身需時2至3分鐘,若沒有搜出違禁品便不會作記錄。戴同意黃指,囚犯赤裸的時間越短,越可確保囚犯的自尊,故搜身正常不會超過3分鐘。

但戴指,當時並沒有發生如黃所指,他赤裸蹲下接受盤問的情況,亦不知道曾經發生過該情況,他否認有意羞辱黃。案件下午續審。